新疆中车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20吨叉车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c259305p
本招标项目新疆中车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20吨内燃叉车采购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单位为中车兰州机车有限公司,因第一招标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现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第二次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单位:中车兰州机车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新疆中车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20吨内燃叉车采购(二次)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内容:新疆中车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拟采购20吨内燃叉车1台,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要求在安装调试完毕后且办理相关特种作业设备登记证书后立即投入使用。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6、交货地点:
7、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且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证明材料)。
2、生产制造厂家投标,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或制造许可证,许可项目含机动工业车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叉车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书,并提供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生产或制造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最近一年(2023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结果;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请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条件不符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2、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标段(包)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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